医院经营管理网

行业资讯Industry information

首页>行业资讯>行业新闻
大连13家医疗机构以身试法被查处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07-1-24 点击次数:3193 来源:本站整理

大连晚报

  市卫生行政部门11日起,加大监管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13家医疗机构以身试法被查处

  本报讯 为了更加有效地遏制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今年1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联合颁布实施了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近日,记者从市卫生行政部门了解到,我市已有13家以身试法的医疗机构被查处。

 

  市卫生行政部门介绍,在新《办法》实施前,市工商局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新闻单位、广告商和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召开“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培训会”,要求各医疗机构自觉遵守新《办法》规定规范广告内容,没有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不得刊登、发表医疗广告。11日起,市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医疗广告监管力度,对医疗广告发布量大、违法率高的医疗机构和媒体进行重点监测。至昨日已对13家没有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而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他们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市卫生行政部门在此提醒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对违法发布广告的医疗机构,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市卫生行政部门表示,近阶段将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保证监测率达到100%,增加监测频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监测结果,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就医。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的版权归版权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点赞 收藏

当前输入字数0个,您还可继续输入140

扫一扫

关闭

1请填写注册信息

2注册成功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医院经营管理网使用条款  和  隐私条款

关闭

看不清?换一张

忘记密码? 立即注册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