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经营管理网

行业资讯Industry information

首页>行业资讯>政策解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文: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
提交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表时间:2022-2-18 点击次数:2541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适应新形势对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组织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医院管理咨询公司

  
  一、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公正、公平开展中医医院评审,严格评审过程组织,规范评审程序,严守评审纪律,严把评审准入关,尤其对于新增三级中医医院的评审要严格把关,坚决制止盲目扩大规模,争上等级的情况。
  
  二、我局不再对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进行统一备案编号,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在评审结束并公示后,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统一规范中医医院等级标牌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3〕5号)中的“中医医院编号原则”对二级中医医院进行编号公布。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备案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三、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三级和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含尚未参加医院评审的三级和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分别参加三级、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全参与、不缺位。
  
  四、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1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3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信息管理,指导辖区内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中医医院进一步核查核实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保证数据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依托电子化注册系统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准入、设置等工作。
  
  《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武汉九鼎医院管理顾问是一家集医院发展战略、医院文化、医院人力资源、医院绩效管理等咨询模块为一体的医院管理咨询公司。如有咨询需求请拨打热线:027-82444583,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添加客服微信。
  

  更多资讯请访问 医院管理咨询公司  http://www.yyjg.net 

医院管理咨询公司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的版权归版权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点赞 收藏

当前输入字数0个,您还可继续输入140

扫一扫

关闭

1请填写注册信息

2注册成功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医院经营管理网使用条款  和  隐私条款

关闭

看不清?换一张

忘记密码? 立即注册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