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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行传染病集中救治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0-12-6 点击次数:1098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从省卫生厅日前召开的全省传染病医院建设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为严防冬季甲流、禽流感等传染病的发生,黑龙江省将加强传染病救治管理,实行传染病专门集中救治,综合性医院设立传染病门诊,进行初期诊断,有效分诊,提高传染病医院的救治水平,确保百姓不受传染病的侵袭。

  据介绍,黑龙江省将实行传染病专门集中救治,明确综合性医院传染病收治范围,综合性医院设立传染病门诊,进行初期诊断,起到分诊的作用,保证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全程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的监控之下。三级以上综合医院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根据突发急性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建立健全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临床医务人员发现突发急性传染病可疑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由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本医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经院内专家组会诊核实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此外,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间要加强合作,疾控部门应及时将了解到的传染病发病最新动态和流行趋势通报给传染病医院,传染病医院要根据这些信息对自己的工作加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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