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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标准 格尔木市万余人享受门诊医疗救助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0-10-19 点击次数:1147 来源:转载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格尔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门诊费已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发放完毕,发放救助金146.02万元,共有11554名人员享受门诊医疗救助。

  格尔木市今年门诊救助资金发放的主要内容是提高了救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现每人每年获得360元门诊救助;城乡低保对象中60岁以上老年人、长期卧床病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老残一体人员、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现每人每年获得240元的门诊救助;一般保障对象和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现每人每年获得120元门诊救助;城市低保对象中使用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现每人每年可获得500元的门诊救助。在提高标准的基础上,救助范围也有一定程度的扩大,新增城市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救助,每人每年可获得门诊救助500元;新增农牧区低保对象中糖尿病患者、恶性肿瘤患者、Ⅲ型以上高血压患者、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精神病患者的门诊救助,农牧区救助标准与城市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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