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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签订医改责任状每市都要有一两个县试点公立医院改革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0-7-26 点击次数:1241 来源:本站整理

本报讯  (通讯员谭琳玲  记者曹  政)广东省卫生厅近日召开全省医改大会卫生部门座谈会。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与各市卫生局局长签订了201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责任状。

  据了解,责任状明确,2010年,广东各地市农村居民参合率要稳定在98%以上,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提高到人均120元以上(珠江三角洲地区达到200元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镇、县、县外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70%、60%以及45%;珠江三角洲地区所有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经济欠发达地区市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深圳和省级试点东莞、珠海之外,近期还将选择一个欠发达市作为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同时各市要自主选择一两个县(市、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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