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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二三级医院需缴风险金 以用于处理医疗纠纷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2-5-8 点击次数:1334 来源:河南商报

去年,我省共发生各类医疗纠纷2000多起,赔付金额8000多万元,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要求,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要纳入社会管理创新总体规划。

  数据通报

  去年全省各类医疗纠纷

  2000多起

  昨日,全省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驻马店举行。

  据悉,去年我省共发生各类医疗纠纷2000多起,赔付金额8000多万元,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而去年全省公安机关在整治行动中,出动警力2.2万多人次,处置医患纠纷1113起,制止医闹事件95起。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在会议上指出,当前医患纠纷多发频发,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要纳入社会管理创新总体规划,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发生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涉医案事件的地方和单位,要实行责任倒查,必要时实行一票否决。

  化解矛盾

  二、三级医院要缴医疗责任风险金

  为防范纠纷升级、化解矛盾,日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颁布了《河南省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据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董薇介绍,从本月起,我省二级及以上医院因医疗纠纷产生的医疗赔(补)偿,将从专门的医疗责任风险金中支付。

  按照办法,三级医院按照年医疗收入的千分之二进行记取,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按照年医疗收入的千分之三进行记取。

  办法同时规定,如果医院连续3年赔偿金不超过医疗责任风险金的一半,其筹资基数能降低三成。反之筹资基数将增加三成。

  不过郑大二附院医政办主任黄河湍说,解决医患纠纷,最关键的还是推行第三方协调制度。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我省初步建立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目前18个省辖市已经全部建立起不隶属于任何部门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或调解委员会。

  安全防范

  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立警务室

  日前,卫生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

  据一家医院警医共建办公室一工作人员介绍,两年前,郑州市公安局曾与省人民医院、郑大一附院、郑大二附院、省中医学院一附院、省肿瘤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人民医院等联合设立了警医共建办公室。

  3月19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派出所驻郑大一附院治安办正式成立,协助相关部门调解疏导医患矛盾、打击医托医闹等职责更明确。

  据郑大一附院保卫科工作人员李松介绍,治安办人员包括一名派出所民警、20多名治安巡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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