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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三级医院示范病房标准日前下发 临床护士责任制
提交者:hustlyf 发表时间:2011-9-1 点击次数:1814 来源:湖北日报

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为规范三级医院病房护理工作,《湖北省三级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评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日前制定下发。

  《标准》从优化病区环境、护士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和谐护患关系、科学排班、护理文书书写以及加强护理员管理等8个方面,制定了科学的、具体的、可量化的指标。

  同时,《标准》还明确提出,临床护士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医学照顾,协助医师实施诊疗计划,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康复指导,提供心理支持。依据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人。责任护士依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实施相应的基础护理服务。

  据了解,根据我省医改目标任务要求,到2011年底,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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