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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大病医疗保障目标明确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2-11-16 点击次数:1218 来源:本站整理

全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现场推进会11月15日在江西省赣州市召开。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会上提出,全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要确保在2013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三项工作任务:全面巩固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等6个病种的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开展肺癌等12个病种的医疗保障试点工作。

  陈竺指出,当前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建设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各地的工作进展也不平衡。卫生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确保在2013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三项工作任务,各地新农合对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相关病种实际补偿比例,原则上应当达到本省(区、市)限定费用的70%左右;二是做好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工作,将20种新农合重大疾病优先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对补偿后个人自付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三是强化协议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各地要优先选择具备良好诊治条件、费用控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救治机构;四是提高服务能力,保障医疗服务供给;五是完善招标采购机制,保障药品耗材供给;六是科学管理,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

  会议由卫生部副部长刘谦主持。江西、江苏、山东、湖北、青海和新疆等地卫生厅代表作大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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