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经营管理网

行业资讯Industry information

首页>行业资讯>行业新闻
甘肃下放医疗机构审批权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3-10-12 点击次数:1280 来源:本站整理

日前,甘肃省卫生厅对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权限作出调整,规定政府和社会资本申请举办综合医院床位在500张(含500张)以上、专科医院床位在200张(含200张)以上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其余由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据介绍,此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及变更调整行政许可权限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属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全省三级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执业登记(换证)、校验及变更事项;市(州)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属市级(三级医院除外)、县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属地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执业登记(换证)、校验及变更事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执业登记(换证)、校验及变更。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文章的版权归版权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点赞 收藏

当前输入字数0个,您还可继续输入140

扫一扫

关闭

1请填写注册信息

2注册成功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医院经营管理网使用条款  和  隐私条款

关闭

看不清?换一张

忘记密码? 立即注册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