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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卫领域一批行政审批职能取消下放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3-7-29 点击次数:1550 来源:本站整理

日前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共计50项。其中,涉及卫生计生部门12项。

  在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下放至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逐步下放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在国务院决定部分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取消国家卫生计生委“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能;取消国家卫生计生委“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职能;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下放至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药品再注册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逐步下放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逐步下放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逐步下放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在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评比、达标项目中,全国卫生县城、全国卫生乡镇评审,从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放至省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下放至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取消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等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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