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院长》:作为一名医疗质量监管者,您却认为医疗质量并不是监管出来的,理由是什么?医疗质量监管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张宗久:行政部门在行使管理权力时,可能会认为,自己是代表和保护患者的利益,去监督医生,这无疑是可以理解的。但事实上,行政部门更应当在管理制度设计上追求医患利益的一致性。
无论是中国古代的大医精诚,还是希波克拉底誓言,乃至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版)》,无一不在强调一个原则——医生与患者利益的一致性。患者代言人的这顶帽子必须牢牢地戴在医生头上,否则医生的精力便不在救治患者身上,医患之间成为博弈关系。
医疗质量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便是进行制度规范的设计。在设计游戏规则时,应该坚持医患利益的一致性。用不合理的方法去纠正原有的不合理,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制造出新的不合理。之所以这样理解医疗质量监管,是由医疗行业的特点决定的。
首先,医疗质量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如果等出现恶性的医疗事故,再去进行事后的处罚,对患者的损害已经铸成,很难挽回了。
其次,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并不是只靠监管就能做到。将患者推入手术室之后,里面发生的事情如何监管?只有为医务人员计设良好的执业环境,让他们与患者利益一致,进行行业自律。最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效率原则。治疗同种疾病,有一种药很便宜,另一种则很贵,都能达到同样的治疗效果。应该引导医务人员和患者使用治疗效果最好、患者依从性最好、价格最便宜药品。
要管好医疗质量,并不是简单的医疗行为监管。因为医疗质量好,首先要有相应的硬件和软件支持,比如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要达标。同时,还应该在主观上有提高医疗质量的愿望,遵守行为规范。
要有一个健全的医疗卫生体系,特别是基层的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是当前建设的重点,硬件和软件的配置要达到相应的标准;要培养出合格的医务人员,包括医学生教育和毕业后教育;要把医院的质量安全制度建设起来,即便在治疗上不能获得好的结果,但绝不能给患者带来伤害;要不断地追寻科技的进步,利用新的技术手段去提高医疗质量;而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在这一系列的环节中贯彻监管工作。在各个节点,都应该有相应的制度和规范,有相应的控制手段。比如医务人员和复杂技术的准入,比如诊疗中的各种操作规范的制定,诊疗流程的持续改进等等。其中建设医院的质量安全制度、持续地落实和改进,是医疗质量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中国医院院长》:医疗质量监管有哪些有别于一般行政管理的特点,如何在制度和机制设计中适应它的专业化?
张宗久:一颗人造卫星在发射前,并不需要把行政部门的同志请来,检查一下是否有假冒伪劣现象,而是由所在专业的专家进行反复地论证、检测。这是由航空航天领域的专业特点决定的。改革开放以后的医疗行业与航空航天业越来越像。我们不可能培养一批穿制服的监管人员,下到临床上检查呼吸机的通气量是否合理,检查手术操作是否准确规范。他们不具备这样的时间和空间。专业的人才能做专业的事。
最近几年,我们从发病率高、技术相对复杂的学科入手,鼓励各个区域建立专科的质控中心。在区域中心做得比较成熟的情况下,计划成立国家级的质控中心,形成一个纵向的专科质控网络。只有加入到质控中心的网络中来,才有资格获得该项技术的准入。
质控中心的主要任务就是用信息化手段抓取关键的技术评价指标,对各个网络单位的指标进行横向比较,并向国家级中心报送。网络单位都能够通过信息化网络,看到每家单位的指标数值,看到自己在各单位中的排名以及存在问题的分析。这样做的目的,是引导各单位进行原因分析,进行持续的质量改进。任何一个人,在看到这份数据时,第一反应肯定是关注自己的排名,特别是关注自己排名靠后的指标。这种内部的比较和反馈,是一种最好的自律动力,比行政监管更加有效。而行政监管部门关注的则是宏观的大样本的数据,进行制度设计和系统改进。
与此同时,各行政部门,也在抓取横向的质量指标,比如合理用药的指标,院内感染的指标。这种指标也是各医院间进行横向比较的依据和质量改进的动力。
在未来,我们可能更加关注这一系列质量指标的数据处理。除了作为医院自身的质量改进依据外,卫生行政部门还能用这些数据进行其他方面的管理。但这种管理的目的仍然是鼓励医院进行质量改进,而不是行政高压。
《中国医院院长》:您提到的指标管理、持续改进、信息化手段等理念和做法,与过去传统的行政管理有明显的不同。这是否是一种管理思维和方法的进步,是否是未来医疗质量监管的主流方向?
张宗久:这种理念是要持续下去的。它主要的理论依据是三论,即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质量管理是一个系统,要对系统内的关键节点进行控制,控制的方式就是通过信息流获取关键的数据指标,进行比较和分析。
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刚刚建成的时候,每发现一个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都会有大量的相同案例,有的达到数千例。但是现在,一个不良事件可能只有两三个病例。就是因为养成了及时上报的习惯,形成了不良事件报告的网络。刚有两三例发生时,全国的医疗机构就都有所警惕,遏止了对后续患者的伤害。
在单一医疗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也同样需要遵循这些理念。我多年前去加拿大一家医院参观时,发现该院的投拆系统绝大多数都是医务人员上报的,甚至连患者床头的阅读灯光线问题也要上报。院方解释说,病房灯光是电脑统一控制的,如果某位患者的床头灯光线出现问题,很有可能是整个照明系统的系统问题,所以必须上报并改进。
在解决系统问题的同时,质量的控制仍可以解决传统的点的问题。比如如果发现该医院的患者用药过敏报告大部分都指向同一名接诊医生,那么该医生在接诊患者时询问过敏史的方式肯定存在问题,便可以通过警告、培训等方式对医生进行教育、改进。
我国的医疗机构普遍缺少此类的感觉神经末梢,即使感受到痛觉,也不能适度地反馈处理,即没有形成全员投诉、持续改进的机制。发现了问题,不是去改进,而是直接把疼痛部分切掉了。
医学知识和技术的更新很快,只有临床上的医务人员才能够对此进行及时的感知和掌握。做医疗质量监管,不能把医生当成管理对象,而应首先默认他们是优秀分子。运用制度和机制设计,去引导他们进行行业内部的比较和自律。当管理的维度更多、管理的手段更丰富时,医疗质量的提高便可以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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