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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机制突破供水监管瓶颈
提交者:jiuding 发表时间:2013-1-18 点击次数:2159 来源:本站整理

  “供水监管”是卫生监督的重中之重,但一直以来难度较大。卫生部门推行的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模式已运行多年,但由于量化等级对供水单位缺乏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一直以来其推进力度较小。2012年初,卫生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 》,对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再一次提出明确要求。我市卫生局对历年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实际状况进行了专题性回顾分析,从中追溯出关键点是供水单位缺乏相应的动力和约束。自2012年3月起,温州市卫生局与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协商建立“协作机制”,并已显示出良好效果。其基本运作方法如下。
  设计考核机制。新的考核机制在设计时将供水单位的卫生信誉度量化等级纳入到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来促使供水单位通过加大水处理设施资金投入、加强水质监控力度等途径提升量化等级,并最终实现全市水质卫生安全水平的提高。
  在对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中专设《城镇供水水质管理评分》指标,其中对卫生信誉量化一项设5分,并明确B、C、D级各扣除1~5分。虽说单项分值不高,但却是城镇供水水质管理诸项效果的综合体现,由于期间的因果关系,使供水单位格外关注。
  整合优势资源。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在供水监管方面各具优势又各有“短板”,如卫生部门具有较强的水质监测能力,但对供水单位的法定监管手段较为单一;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具有法定的行业监管优势,但缺乏水质监测技术支撑。因此两部门在此背景下追求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即联合开展水质监测评价和供水单位督查,联合举办全市供水单位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自2012年3月份开始,两部门每月联合开展一次管网末梢水和出厂水的水质抽检,联合召开一次全市供水单位水质检验员卫生培训,并于10月起通过地方媒体和部门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示市区水厂出厂水质抽检结果。
  搭建县(市、区)协作平台。饮用水在制水、输配水以及二次加压供水等过程中,均存在各类卫生安全隐患,需要运用专业知识搜寻监管的关键环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控,尤其是对城镇基层区域的供水监管难点颇多。为此,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在部门协作取得成效后,及时向下辖各县(市、区)介绍和推广相关经验。目前,两部门已在8个县(市、区)探索开展相关协作事项。
  协作机制实施以来,仅2012年被评为B级以上单位14家,超过自2009年启动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以来三年评定B级以上单位总数。全市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含乡镇水厂)的水合格率较协作机制建立前提高了7个百分点。
  (作者系温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通讯员 王垂领 郑纯胜 本报记者 李水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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