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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最新解答:“十四五”时期深化医保改革的12项重点成果
提交者: 发表时间:2025-7-28 点击次数:27 来源:国家医保局
  7月24日,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等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深化医保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共包含12项重点情况。

  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过去四年多,医保提质扩面广覆盖。我们持续巩固全民参保成果,“十四五”期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2021-2024年,累计有近200亿人次享受就诊医保报销,2024年是2020年的1.6倍。

  过去四年多,医保坚持呵护“小的”。我们强化生育保险保障,截至2025年6月,有2.53亿人参加生育保险,基金累计支出4383亿元,享受待遇9614.32万人次。优化“出生一件事”,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参保。31个省份和兵团都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全国有近6成统筹地区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我们加快新生儿护理和分娩镇痛等价格项目立项,促进儿科产科优化服务,积极推动目录内生育医疗费用全报销。

  过去四年多,医保坚持照顾“老的”。我们积极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截至2024年底1.9亿人参加长护险,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照护问题。推动住院免陪护服务,引导护理资源优化配置。将95%以上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方便老人家在家门口就医。持续完善跨省异地就医政策,方便随迁老年人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过去四年多,医保坚持保障“病的”。我们积极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截至2025年6月,全国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达到110万家。持续巩固住院医保待遇。全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地域上从本统筹区扩大到全省,目前已经有超过一半的地区实现了全国范围内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从无到有,目前有10种门诊慢特病能够跨省异地直接报销。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64.4万家,四年多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5.6亿人次,累计减少参保群众垫资5900亿元。

  过去四年多,医保坚持支持“新的”。我们制定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坚持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推动更多新药、好药尽快纳入医保目录,“十四五”以来累计402种药品进入目录。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按病种付费方案2.0版,建立完善特例单议和数据工作组等配套机制,在引导资源配置同时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印发30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促进更多体现新质生产力的新技术、新设备进入临床应用。

  过去四年多,医保坚持打击“假的”。我们坚决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政治责任,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完善飞检工作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看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我们持续强化药品追溯码监管,“卖药必扫码、买药请验码”已成常态,“收回流药违法、卖回流药犯罪”的认识已经深入人心。

  过去四年多,医保坚持帮扶“弱的”。我们建立健全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具体来说,“1”是构建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医保大数据为核心的医保基础设施及服务能力;“3”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梯次减负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N”是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工会职工互助等其他保障力量发挥作用。在这当中,我们完善大病保险,推进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实现高额费用负担患者精准帮扶,全力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十四五”时期各项医保帮扶政策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达到6.73亿人次,减轻费用负担超过6500亿元。积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慈善和工会互助等发挥健康帮扶作用,共同保障困难群众看病就医。

  推动净化医疗医药行业生态

  一是规范“医药企业”。一段时间以来,医药购销领域通过医疗回扣“带金销售”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药品耗材价格被层层加码、价格虚高,人民群众意见较大。为此,我们建立了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由省级医药集中采购部门根据法院判决或者行政处置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分级处置,打击不正当竞争。截至2024年底,各省份评定失信企业735家,受到失信评价的企业,其产品的挂网资格、集中采购资格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时也会得到该企业失信提示。多数失信企业能够正视自身问题,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信用评价的实施,正在逐渐重塑医药企业开拓市场的路径,从过去的“标高价、招代理、高返点、高销量”转向规范化管理、以质量取胜。

  二是规范“两定机构”。通过基金监管系列举措,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行为,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我们建设了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将医保基金监管关口前移,做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我们健全医保基金事后监管和飞行检查工作机制,以监督执法促进行为规范。我们开展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让二次销售的“回流药”无处藏身,让通过收售“回流药”骗保的不法机构和不法分子人人喊打。

  三是规范“医务人员”。我们建立了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做到医保基金监管精准到人,极大提高了监管的精准性和震慑力。这个管理制度,主要是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一家定点医药机构被暂停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在其他定点医药机构也将被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信息全国共享,跨区域联动。同时,我们把记分和暂停、终止人员有关情况通报给卫健和药监部门,由其按照职责对相关人员加强管理,形成监管合力。

  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一是医保支付方式更加科学。“十四五”期间,医保部门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目前与医疗机构的结算按病种付费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基金支付实现了从“后付制”到“预付制”、从传统的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付费、从被动付费到主动付费的转变,促进医疗机构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医疗机构住院服务更有效率,诊疗行为更加合理,2024年,基本医保基金支出2.98万亿元,患者个人负担同比下降5%左右。

  二是医保支付流程更加高效。近年来,医保基金支出持续稳定增长,不仅为广大参保群众的生命健康提供了坚实保障,也为医疗机构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医保部门改革支付流程,会同财政等部门建立了医保基金预付金制度,指导地方推进即时结算改革,进一步减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一方面,从“事后付”转变为“事前付”,医保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1个月左右的医保基金。2024年至今,全国已预付医保基金超过1700亿元。另一方面,从“按月结”转变为“即时结”,将医保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周期从以往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不超过20个工作日,部分地区还实现了医疗机构申报“次日结”。截至目前,即时结算已覆盖全国91%的统筹地区、48.48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拨付金额5948亿元。此外,医保基金年度清算连续提速,清算完成时间较“十四五”初期提前半年左右。

  三是医保支付结果更加透明公开。我们指导全国各地建立了医保数据工作组,定期向医疗机构公开医保基金支付情况,通过“亮家底”实现“强赋能”,帮助医疗机构分析费用水平、结构变化、基金使用绩效等,助力医疗机构找准定位、发现问题、优化管理。截至目前,所有统筹地区已经实现了与医疗机构面对面数据发布,医保数据发布已经成为“开门办医保”的生动实践。接下来,我们还将持续推进医保数据发布常态化,更好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一是强监管,也就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欺诈骗保举报线索和大数据筛查线索相对集中的地区,聚焦医保基金使用管理风险较高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医保经办机构等主体,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今年1—6月,全国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3.5万家,追回医保基金161.3亿元。持续推进飞行检查扩面提质。今年以来,飞行检查全部采取了“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实现了所有统筹地区、各类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全覆盖。国家医保局共派出了4201人次,开展49组飞行检查,覆盖21省47个地市,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314家。深入治理医保“回流药”历史顽疾。开展应用追溯码打击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

  二是筑防线,也就是构筑全流程、全领域、全链条的智能监管防线。随着医保基金监管力度的逐年加大,骗保手段也翻新升级,日益专业化、隐蔽化、团伙化。对此,我们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大数据赋能,构建“异常住院”“医保药品倒卖”“重点药品监测”等大数据分析模型,精准锁定违法违规行为,极大提高了监督检查的精度和力度。同时,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发布了两批智能监管规则和知识点,帮助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加强内控管理。今年以来,我们通过智能监管子系统拒付、追回医保基金3.3亿元。

  三是建机制,也就是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长效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法》立法进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拟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推进行业自律,引导定点医药机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合理合规使用医保基金。出台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规范,落实“监管到人”。建立医保与相关部门联查联办和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凝聚监管合力。强化社会监督和宣传引导,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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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立项指南,逐步实现医院收费项目一致、收费水平可比

  一是聚焦科技创新,新增了一批填补诊疗空白、代表科技前沿、满足临床急需的技术项目,加速推动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目前已发布的立项指南新增了100多项与新技术相关的价格项目,既激励了医疗机构提供更加丰富的专业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又助力临床急需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应用,获得收益回报,例如,在神经系统立项指南中,我们把脑机接口单独立项,目前,湖北、浙江等地已经率先落地。又比如,耳鼻喉类立项指南中,我们设立了人工耳蜗、人工喉等项目,鼓励医疗机构为听力障碍、发音障碍的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二是聚焦优质服务,推出了一系列体现技术价值和劳务付出的价格项目。比如,新设“床旁超声”等价格项目,更好保障老年人看病就医。新设“早产儿护理”等价格项目,鼓励医疗机构为小朋友提供更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以政府指导价统一规范辅助生殖类价格项目,并新设“分娩镇痛”“亲情陪产”等价格项目,引导医疗机构为孕妈妈提供更加优质的生育医疗服务。

  三是聚焦行业规范,在保障群众看病就医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积极发挥价格管理职能,推动和引导医疗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例如,我们在不改变美容整形项目市场定价的前提下,通过项目规范改变医美行业项目名称繁多、收费混乱的现状,构建了更加规范、透明、有序的美容整形市场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不断深化对医疗保障的认识和实践

  第一,医保既是付钱,也是服务。我们大力支持、服务医药行业发展。我们努力服务医疗机构,和财政部门共同建立医保基金预付制度,并积极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机构的即时结算改革,目前改革已经覆盖了全国357个统筹地区,2025年以来累计拨付即时结算资金5948亿元。我们努力服务医药企业,探索医保基金对集采和国谈药品耗材企业的直接结算,推动药企的回款周期从6个月努力缩短到30天以内。我们努力服务商业健康保险,积极推进医保对商业保险同步结算,仅山东一省2024年就有2700多万笔医保报销业务享受了医保商保“一站式结算清分”服务,既让患者实现了“零跑腿”“零等待”“零垫资”,也大幅提升了相关保险产品的竞争力。

  第二,医保既是民生工作,也是经济工作。从医保基金整体看,“十四五”以来,医保基金累计支出12.13万亿元,年均增速9.1%。这12.13万亿元既为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报销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也通过医保真金白银的战略购买,为医药行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从医保的重点工作看,“十四五”以来,医保基金对医保谈判新增药品,也就是通俗理解的创新药的支出大幅增加,2024年的支出是2020年的3.9倍,年均增速达到40%。

  第三,医保既促改革,也促开放。在改革方面,医保系统大力推进三明医改经验,按照“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持续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净化医药行业生态,推动医务人员的劳动付出取得合理回报;指导19个省份推进医保省级统筹,探索合理规划确定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布局和数量,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医药服务需求。最近大家比较关注“医保双目录”改革,新设立了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这是医保支持医药创新的扎实举措之一。这里和大家报告一下,目前一共有超过100个药品申报了创新药目录,接下来我们会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在开放方面,联合国对中国全民医保的成就予以高度评价。在国务院领导的见证下,我们和世界卫生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努力将中国特色医保制度的经验分享给世界,支持中国医药走出去。我们鼓励相关地区探索搭建面向东南亚、中亚和“一带一路”其他国家的全球药品器械交易平台,帮助中国医药产品更多更好地走向世界。

  第四,医保既重传承,更重创新。在医保目录、价格管理、支付方式等方面大力推动中医药的传承发展,着力保护好、发掘好、发展好、传承好中华民族的瑰宝。我们也大力支持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推动“人工心脏”、脑机接口等医疗“黑科技”从临床试验走入大规模应用;推动医疗影像资料“上云联通”,既为患者提供便利,也助力云存储、云计算技术等快速普及;我们推动“航空医疗转运”落地应用,助推低空经济加速起飞。

  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在2016年组织了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在2020年又将试点范围扩大至49个城市,目前我们还在持续扩大范围,参保群众近1.9亿人,累计筹集资金过千亿元,支出超过850亿元。试点地区探索形成了基本制度框架,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综合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一是聚焦改革谋划,基本完成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机制“架梁立柱”。“十四五”以来的实践证明,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通过49个城市试点,统筹城乡的制度框架初步搭建,责任共担的筹资机制基本确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不断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总体成型。在2020年扩大试点的基础上,近期,国家医保局又陆续出台了失能等级评估、服务机构管理、长期照护师等15个文件,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制度基础不断夯实。

  二是聚焦民生兜底,长护险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负担。聚焦解决最急需人群的最迫切需求,合理确定了保障范围。为失能人员提供协助进食、沐浴、排泄照护等生活照料和留置导尿、压疮预防照护等医疗护理服务,基金按规定分担70%左右的护理服务费用。“十四五”期间累计惠及超过200万失能群众,减轻群众护理服务费用负担超过500亿元,群众获得感有效提升。

  三是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发挥长护险促产业、稳就业的功能。长期护理保险发挥了保险制度资金聚集和战略购买的作用,为有关机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既稳定了经营主体预期,又助力养老服务业和健康产业的发展。我们新增了长期照护师职业,系统组织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拓宽了就业渠道,社会反响非常积极,报名也非常踊跃。据不完全统计,在“十四五”期间,49个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拉动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超过500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超过了8800家,护理服务人员达到30万人,均较“十四五”初期增长超过50%,成为银发经济新的增长点。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参保覆盖面

  一是加强机制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激励等八项工作机制的作用,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大力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推动医保钱包支持居民参保缴费。横向上,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纵向上,强化上下联动,建立县级联系点工作机制,开展参保长效机制创新综合试点。研究完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

  二是加强数智赋能。深入推进“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动态更新参保人员的参保状况变化,赋能基层工作人员能够精准掌握群众漏保断保原因困难,改变大水漫灌式泛泛宣传发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讲解、困难帮扶工作,消除群众参保续保的堵点障碍,提高参保续保的便捷性,不断提高参保工作实效。进一步挖掘数据赋能潜力,赋能参保人健康管理,增强医保的获得感,更精准高效推动全民参保扩面。

  三是加强宣传动员。用好全民参保网格员、宣讲员、志愿者队伍,用身边人身边事,用群众听得懂的“方言”“土话”,讲清楚我国基本医保的制度政策、财政对居民医保的巨大投入、参保共济防风险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征集发布一批典型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文案和视频。既要讲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大道理,更要讲透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小道理”,让全社会认识、认同、支持医保,更好凝聚全民参保共识。

  深化药品价格治理

  一是组织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已经开展了10批药品集采,覆盖了435种药品;地方也相继开展了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形成了协同补充的工作格局。实践证明,集采是治理价格虚高的有效途径,推动了行业秩序逐步规范,降低了群众用药负担,促进群众用药质量和可及性的整体提升。近期,第11批集采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优化集采措施,我们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研究优化了具体的采购规则,比如在报量方面,医药机构可以通过选择报具体品牌的量,把自己认可、想用的品牌报上来。在中选规则方面,优化了价差计算的“锚点”,不再以简单的最低价作为参考,同时报价最低企业要公开说明报价的合理性,并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在质量保证方面,要求投标药品的生产线两年内不存在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药监部门对集采中选企业检查和产品抽检两个“全覆盖”,这方面的要求比以往更高了。

  二是实施挂网药品价格专项治理。在全面提升药品数据质量基础上,我们组织开展了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都相同的“四同”药品价格治理,规范了2.7万余个药品品规的价格。启动了同通用名、同厂牌、同规格“三同”注射剂价格治理,处置因包装数量等形成的不公平价格问题。同时,我们正在建设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全量汇总展示各地挂网价格信息,对异常价格予以标识,推动各地持续纠治不合理的挂网高价。

  三是滚动推进医药价格风险处置。针对日常监测、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异常药品,通过价格核查、价格约谈、公开问询、信用评价等措施,督促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压缩流通环节过高加价,降低虚高价格。目前已经推进了8批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督促566家企业调整了726个药品品规的价格。

  四是开展零售药店线上线下价格比较。我们指导全国31个省份上线定点药店公开比价小程序,方便群众选择价格适宜的药店。通过“上网店、比药价”行动,引导平台挂网价格趋于合理。针对定点药店在线上线下不同渠道,对医保和非医保结算方式定价不同问题,督促了近20万家定点药店完成整改。

  不断优化医保服务

  一个是“身边办”。加快健全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医保经办体系和服务网络,大力推动医保服务下沉延伸,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超过12.36亿人开通使用医保码,就医买药实现扫码直接结算,一些地方还可以直接刷脸结算。“药品比价”等小程序也全面上线,医保政务服务线上可办率从2020年的55%增长至2024年的92%。培育了一批基层医保明白人,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够找得到人、办得成事。

  二是“规范办”。大力开展医保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了23项规范编码标准和37项技术规范。统一全国28项医保常用业务办理清单和服务标准。进一步减环节、简材料、压时限,实现生育津贴审核支付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是“异地办”。跨省直接结算范围逐步从住院拓展到普通门诊和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门诊慢特病,惠及更多参保人员,并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十四五”期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超5亿人次,减少群众垫付超5500亿元,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率达到90%左右,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四是“高效办”。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系统响应时间实现毫秒级,医保码日均结算超过1450万人次,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日均使用超过500万人次,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等8项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大力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探索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在线申领医保码,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床边即办”。推动实现生育津贴“即申即享”和直接发放至生育女职工个人

  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权益

  一是精准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保,做到应参尽参。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保,定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其他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参保。指导各地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做好综合帮扶。“十四五”以来,各地通过医疗救助渠道资助了3.5亿人次困难群众参保,累计支出了722.9亿元,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始终稳定在99%以上,及时将困难群众纳入了医疗保障与救助的范围。

  二是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梯次减负,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医保坚持公平普惠,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达到70%左右,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达到50%左右。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提高保障待遇、降低起付标准,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报销比例再提高10-1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向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救助对象倾斜,年度救助额度普遍达到3万-5万元。三重保障制度后农村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超90%。同时,国家医保局还指导各地对困难群众就医报销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选择技术条件好、服务质量优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一站式”结算,减轻困难群众的垫资压力。“十四五”以来,各项医保帮扶政策惠及困难群众就医6.73亿人次。

  三是对重点人群分层分类救助,强化托底保障。医疗部门完善政策,全额资助孤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着力解决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建立了医疗救助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吸引慈善力量参与医疗救助,精准匹配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提高慈善救助的精准性和可及性。

  持续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

  在立法方面,我们初步构建医保法制体系。形成了以《社会保险法》为基础,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两部条例为支撑,以《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六部部门规章为骨干的新时代医疗保障法律体系,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同时,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法》立法进程,多次征求意见、开展立法调研,医疗保障法的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法律草案,并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在已经收集了很多意见。结合长期护理保险、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改革实践,我们也制定实施了医疗保障领域系列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医疗保障改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在执法方面,我们不断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健全行刑衔接和案件移交工作机制,医疗保障依法行政质量显著提高,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在普法方面,我们努力培育医疗保障法治文化。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宣传,持续开展医疗保障法治专题培训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广泛凝聚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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