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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联合发文,精神病医院与精神科迎来大发展!
提交者:九鼎医管 发表时间:2020-11-2 点击次数:848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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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病医院与精神科迎来大发展,如何破解精神病专科公益性特点“治病不挣钱”,提高精神专科医务人员的待遇依然面临“挑战”。
  
  01 总体要求
  
  《意见》明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增加精神科医师数量,优化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拓展精神专科医疗服务领域,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相关政策,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面对新冠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居家隔离等给人们心理带来了重大的影响和冲击,引发了许多心理疾患问题,需要心理疏导和心理康复救治,由于人们对“精神科”的敏感,加之精神医院和专科医务人员缺少,就医可及性不高,延误了许多救治的好时机,给个人、家庭及社会带来许多压力。
  
  02 主要目标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精神科医师数量增加至4.5万名,提升至3.3名/十万人口;到2025年,精神科医师数量增加至5.6万名,提升至4.0名/十万人口。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专科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让患者享有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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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加强精神专科“四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加强精神专科“四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加强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原则上,每个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设置1所精神专科医院或者依托综合医院设置精神专科和病房;城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常驻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常驻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加强精神专科医院中医科建设,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神志病科、中医心理科、心身医学科等精神类临床科室建设。
  
  第二,建设精神医学高地。按照《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五年发展规划》要求,充分利用现有优质医疗资源,加快推进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和精神心理疾病领域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
  
  第三,补齐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短板。加强县(区)级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补齐部分县(区)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空白。结合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县级医院精神科等薄弱学科建设,提升县域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借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面向基层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康复等服务,补齐基层精神专科医疗资源短板。鼓励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职或者兼职开办精神专科诊所,成立适宜规模的合伙制医生集团,举办精神科医师联合诊所,增加基层优质医疗资源。
  
  第四,构建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网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区域内精神专科医疗资源,探索将精神专科医院纳入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网格统一管理,形成精神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连续型诊疗服务。
  
  04 加强精神科专业“三大”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强调,加强精神科专业“三大”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加强精神科医师培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探索建立以临床岗位需求为导向的人才供需平衡机制,坚持以需定招、以用定招。稳定精神医学本科专业招生规模,在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加强医学生精神医学相关知识与能力的培养。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注重临床诊疗能力的培养。继续推进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提升精神科医师临床技术能力与水平。
  
  第二,优化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加强精神科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的引进与培养,强化精神科医务人员培养与培训,形成稳定、合理的精神科专业人才梯队。探索建立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职称晋升的衔接机制,优化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
  
  第三,加强心理救援队伍建设。依托有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精神专科,特别是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组建心理救援队,形成应对重大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救援专业队伍,强化应急演练、物资储备,提升精神专科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心理康复与心理疏导能力。
  
  05 加强精神专科“四项”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意见》要求,加强精神专科“四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第一,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以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为核心,持续推进精神病专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疑难病症诊治中心建设,改善精神专科软硬件条件,重点增强疑难危重患者的诊疗能力。加强精神亚专科建设,根据患者看病就医需求,重点加强老年、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严重精神障碍、康复、进食障碍、睡眠、物质依赖、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特殊领域的亚专科建设与发展,提升精神专科整体医疗服务能力。
  
  第二,逐步推进多学科联合治疗模式(MDT)。鼓励精神专科医院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吸纳康复、中医、药学等团队参与,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加强综合医院非精神科医务人员精神、心理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为躯体疾病患者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第三,丰富精神专科医疗服务技术手段。推广精神疾病诊疗领域适宜医疗技术项目,并逐步向基层下沉。积极引进精神疾病领域先进治疗技术,丰富治疗手段,提升治疗水平,改善疾病预后。发挥中医药防治精神疾病的优势,推广中医药心理调摄特色技术方法。
  
  第四,统筹完善精神类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将精神类、心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纳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统筹考虑。按照服务产出、劳务投入等整合归并相关价格项目。完善按床日定价政策。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时,重点调整包括精神、心理治疗在内的技术劳务项目价格。做好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医疗控费等政策衔接。
  
  06 加强“三方面”精神医疗质量管理
  
  《意见》强调,加强“三方面”精神医疗质量管理。
  
  第一,完善精神病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依托现有资源加强精神病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逐步形成国家-省-地市三级精神病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网络。
  
  第二,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强化医师依法执业意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第三,加强综合绩效考核。将公立精神专科医院纳入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体系统筹要求,加强综合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引导精神专科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07 精神病医院及精神科“5大特点”
  
  由于辅导精神病医院绩效管理与软件实施的关系,对精神病医院情况有所了解,倍感精神病医院的“5大特点”。
  
  (1)公益性强。精神病患往往不止是个人的问题,涉及到家庭和社会,具有一定的社会“救助”性质,公益性较强。
  
  (2)患者支付能力低。精神病患具有反复发作,需要长期用药治疗等特点,医疗费负担压力大,许多患者支付能力不高。
  
  (3)工作压力大。医务工作者,在诊疗救治患者期间,时刻防范患者人身攻击,在做心理疏导、共情治疗时还要承担患者许多负能量,心理压力较大,需要时刻做好自我疏导。
  
  (4)经济效益差。精神患者住院周期长,医保按照床日付费,由于诊治收入有限,床日/床位收入与综合医院相比较低,加之护理需要双排班,人力成本相对较高,导致经济收入不高。这也是为何二级、三级综合医院不愿意设置专科的原因使然。
  
  (5)医务人员待遇低。面对精神科公益性强及效益低的特点,广大专科医务人员待遇不高,导致吸引和留人困难。
  
  08 提高医精神科医务人员待遇的“关键”
  
  《意见》明确,调动精神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增强精神科医务人员职业吸引力。切实保障精神专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精神科工作特点和技术劳务价值,向精神科医务人员适度倾斜。为精神科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缓解医务人员压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1)增加财政补助力度。基于精神科的公益性和社会属性特点,鉴于“效益差”特点,需要加大财政补助支持力度,基本经费保证医务人员的基本工资待遇和运营基本费,专项经费保证医院设备投资。
  
  (2)加大医保支付倾斜。医保制度改革,需要认可专业医务人员价值,提高精神专科医疗项目收费价格,倾斜提高床日支付水平。
  
  (3)内部绩效激励发力。医院内部挖潜,加大内部绩效考核设计,绩效激励导向向门诊倾斜,加大心理疏导和心理康复绩效激励力度,向新技术、新项目倾斜,激励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总之,面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面对重大公卫卫生事件,面对大灾大难,心理疾患人群越来越多,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精神病医院及精神专科发展“迎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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