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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健康信息化经验探究
提交者:乔宁 发表时间:2018-4-13 点击次数:2620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司


图为以色列舍巴医疗中心外景。该医疗中心始建于1948年,是以色列6家三级转诊医院之一。同时,它是以色列国家级的医疗中心,也是中东地区规模最大、学科设置最全的医疗中心。

 

去年,应以色列卫生部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司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赴以色列参加“中国-以色列数字健康合作”专题研讨会,围绕信息交换共享、远程医疗应用、大数据发展和隐私保护等方面开展学习交流。以色列在医疗卫生体系和数字健康建设方面的有益探索,对于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信息化和大数据助推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医疗卫生体系健全 医疗投入绩效丰厚

以色列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历届政府均注重从财政上给予大量投入,保障全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医疗技术与发展水平始终处于领先。得益于建立起一整套环环相扣、高效运转的医疗卫生机制,以色列医疗投入绩效很高。该国政府每年医疗投入约占财政总预算的8%左右,人均卫生支出2000美元左右,低于大多数发达国家投入水平;而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了男性80.6岁、女性84.3岁。


以色列1948年开始实施医疗保险制度,1995年公布《国家健康保险法》,明确国家为全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国家健康保险资金主要来源是参保人缴费(占52.9%)、国家预算(占40.7%)和疾病基金直接收入(占6.4%)。医疗保险公司既收保险费,又办医疗机构,根据投保人的数量获得政府经费支持。四大医疗保险公司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提供特色服务,满足公民多元医疗需求。


以色列有46家综合性医院、2000多个社区诊所,分为初级保健服务、综合医院诊疗服务、急救医疗服务、康复医疗服务4类;46%的医院由政府直接管理,30%由医疗保险公司运营,24%属于私营或非政府组织运营。该国医疗机构层级清晰,有良好的协作关系,对患者就医流向进行严格管控,通过支付制度改革引导病人到基层首诊,未经社区医生预约的患者到大医院看病,将支付高额费用。同时,该国家庭医生制度健全,社区医生待遇普遍高于大医院医生,以引导大医院医生下到社区,兼职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以色列是世界第二大医疗器械供应国,生命科学产业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该国重视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政产学研用多方合作;鼓励优先使用国产医疗设备,并注重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区域中心实验室,实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既节约政府的投入成本,又确保各医院对检查结果互认共享。


卫生部扮演四种角色

五大维度实施数字健康战略

以色列持续实施国家数字健康战略,力求使公共服务更快捷、更智能、更公平。卫生部扮演“监管者”“运营者”“协调者和促进者”“保险和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商”4种角色,以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运行效率。


该国通过确立全国性数字化健康战略,从国家层面搭建顶层架构,支撑卫生部履行相应职责。以基础资源配置和技术开发为基础,以系统创新的政策法规为保障,建立健康和管理信息交换的共享机制,支撑和促进在线诊疗、个性化医疗、连续性医疗、卫生管理决策等。数字化健康战略远期愿景、近期目标相互衔接,具体阶段性数字医疗计划由国家建设、全民参与,鼓励政府外各组织机构加强创新实践,并吸收成熟的实践经验向全国推广。当前正实施的“数字健康1.0计划”由医疗保险公司发起并被卫生部推广至全国。下一步,以色列将实施“数字化健康2.0计划”,旨在打造“警觉—分析—提供方案—解决问题”全新流程。


以色列医疗机构居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国内电子病历基本覆盖全体居民,信息存储在各健康维护组织、医疗机构本地站点服务器,由卫生部投资建设国家健康信息交换(HIE)平台,各医疗机构将有关数据推送至前置端并接入该平台,实现诊疗数据共享。初级保健医师和专科医生每天负责更新电子健康记录信息,推送到健康信息交换网络。在舍巴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输入患者唯一的身份账号,便可查询到其在不同时期、不同医院的就诊信息,包括基本健康信息、病史、用药、过敏信息、检查检验结果、影像结果、病理结果、出院小结等,既避免重复检查又便于医生科学诊断、合理用药和精准治疗。


以色列强化信息化对医疗服务管理的支撑引领作用,医疗服务全部实现计算机网络化。首先,患者所有的住院及门诊信息,均可在社区服务中心通过网络获取,有利于促进形成分级诊疗的就医秩序。其次,居民可通过远程医疗进行预约、咨询、开药、转诊等,医生能在线开处方,提升医疗服务的可及性。第三,以色列卫生部正在建设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将收集整合临床、环境、交通等所有相关健康数据,开展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工作,为国家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该国重视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和居民隐私保护,加强数字化健康法规建设。政府充分尊重个人意愿,每位居民可以选择退出健康信息交换,其个人健康信息将不再被共享。采用数据脱敏技术对健康信息交换平台上的数据去身份化,建立审计追踪机制,严格监控数据的流向和处理过程。医护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可以访问患者数据,但只能用于治疗用途,且获取艾滋病、堕胎等特别分类信息需要特殊权限。同时,卫生部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批有关敏感数据的使用,并制定专项监管条令,完善和强化患者隐私保护。


以色列健康信息化部门建立跨部门协调的专业组织体系,卫生部设立向总司长(相当于常务副部长)负责的首席信息官(CIO)及CIO办公室,并为CIO办公室配备3个助理协调办公室,统筹管理各项子业务;下辖5个业务部门,独立开展健康信息化的管理运行工作。项目开发部门进行团队内部自主开发和外包项目开发,以及辅助咨询;基础建构部门负责数字化战略、安全监管条令等制定;综合业务协调部门协调获取卫生部内各单位的支持配合;数字健康部门进行数字化项目的管理;公立医院管理部门开展卫生部属医院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各部门各系统密切协作,同时注重发挥企业家和科技公司作用,开展“挑战招标计划”,中标的数字化解决方案由卫生部资助并推动实施。


建立数字健康合作机制

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

以色列虽然只有800多万人口,但医疗研发能力很强,医疗卫生体系完善,健康信息化发展水平领先。尽管国情不同,但其很多先进理念和经验,值得我们在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过程中学习借鉴。


以色列作为中东地区发达国家,是全球公认的生命医药科学领域的引领者,拥有先进的数字医疗服务体系。中以双方应建立多部门、多层次合作交流的长效机制,以健康信息化为重点,积极开展产品研发、人才培养、技术交流等务实合作。


以色列等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相继制定实施大数据战略,规范和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我国也正在加快脚步、持续推进。目前,国家首批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已取得积极成效。应认真落实国办47号文件精神要求,优化大数据中心布局,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应用基础、扩大试点范围,努力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提高群众获得感、激发医改新动力、增强经济新动能的目标。


以色列是一个创新型国家,互联网应用广泛,生命科学产业发展迅猛。当前,我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已取得积极进展,“互联网+医疗卫生”具备创新发展的良好基础。应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鼓励和促进“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发展,推动健康医疗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远程医疗、移动医疗体系更加完备,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密,公共服务更加多元,社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同时,推动自主技术创新,鼓励健康医疗相关的人工智能、3D打印、可穿戴设备等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让患者享受到更加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健康医疗服务。


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是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和持续推动的重大课题。我国在发展“互联网+”,建设健康中国的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原则,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分级保护制度和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强化重点领域、重要信息系统主动防护,开展全行业安全督促检查,加强整体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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